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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4/6页)
宋吟面无表情:“伸手。” 林庭遇抿起唇,和他对视了几眼,乖乖伸出了手。 男生平时打球打得多,手臂的青筋分布和肌rou线条都很利落,此时那道横飞的血口便显得格外狰狞。 宋吟拿出一包纸巾,抽出张纸,低着头给他擦去口子上溢出来的血。 擦的时候难免有碰到皮肤,林庭遇直接就傻了。 盯着离他手臂特别近的一张脸,头脑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该怎么放,脚该怎么摆,全不知道了。 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 那边的人呼吸顿了顿,显然没听过他这么心平气和的回话,立马顿悟他此刻心情不错,乐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应周末一起打球吗?哥几个都到体育馆了,就差你一个。” 林庭遇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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