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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4/7页)
着上班时间出现在办公室,把穿着厚牛皮靴的腿翘在桌子上开始看资料,看见有姑娘路过时还会向门外吹声口哨。每周一两次,阿诺德笑眯眯的蹭进我的办公室,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风度翩翩学者风范,进门第一句话就是:“小艾伦,亲爱的,你今天姿势酷翻了。” 拉斐尔皱着眉头从我桌上拿文件,一脸嫌弃的表情。 文件拿起来还要拍一拍灰。 有一天他又坐在窗台上喝咖啡,我躲在房间不见阳光的深处研究电文。他忽然转头看我,看得我心里发慌。 他端着马克杯喝了一口黑咖啡,丢了一句:“艾伦,你的胡子该刮了。” 我用手一摸,果然留渣了。 除了对我个人习惯过分挑剔,拉斐尔算是一位很优秀的搭档(阿诺德连约会时都从未在这方面苛求过我)。相比林顿,他更能注意到电文信息内部的数学规律,对德语字母出现的频率和方式特别敏感。我很诧异,以他的能力,为什么会屈居第七办公室。 我回剑桥郡退了房子,正式住进了普林顿庄园。这里和剑桥郡不同,没有遍布的钟楼与穹顶教堂,没有浓郁的历史气息,所有的人都默默工作,一切显得平淡而有序。 普林顿庄园据说是有一百五十百年的贵族庄园。红砖围墙里散布着许多建筑,每一栋是一个单独的密码破译办公室,挂着铜牌标识。这里是天才的聚集地,白天很少听到人们喧闹,只有风吹动道旁树时上面残留的树叶才会发出哗哗的声响。 我和拉斐尔单独使用的单层棚屋似乎是庄园储物间改造的,有三个堆放资料的大房间和一间办公室。白砖建筑,屋顶铺着斜斜的遮阳板,窗户几乎被爬墙虎枯死的藤蔓封住了,要使劲推才能打开。拉斐尔说夏天整个房屋能被爬墙虎的绿色覆盖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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