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三章 幸福是义务 (第4/5页)
,又应该卖给谁呢? 答案是不需要卖。因为这些房屋的所有权,一直都属于当地“总公司”。 整个幸福岛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所有权,都属于天恩集团。 就算是其他的七巨头想要来这里开设分公司,都必须找天恩集团按年购买土地使用权。 而租房业务,只有对接到天恩集团的是“合法租房”。换言之,普通人购买到的房屋是不能租出去的,只能自用或者借给亲人用。 当然,他们也可以收钱并把人接到自己家里住,但那样如果出了事、执行部也不会来管的。 比如说房东丢失了什么东西、也无法按“盗窃”或者“入室抢劫”来举报租客;租客被房东绑架、侵犯的话,也不能举报房东。因为“借住他人房屋”的这个行为,等于是默认了“双方的关系密切如亲人”。 每个月五万五起跳、只要有活干,就能随便跳到十几万的收入,这的确算是高薪工作了。哪怕是天恩区的房子,只要干上半年也能买得起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人们习惯于租房,但罗素还是下意识般的认为、如果不买一套的话心里就不够踏实。 “而且,公司是提供免费住房与饮食的,二级以下的消耗品也都可以报销。” 翠雀伸出手指,在面前划过、将建筑图片发给罗素:“理论上,我们都住在这三层楼高的别墅中,我在一楼最接近大门的房间,你可以住在二楼……整个二层都是你的。你想去三楼也可以。当然,如果你不想和其他人住在一起的话,也可以像是劣者一样在外面租房。集团会报销所有租房花销。 “在公司食堂取用饭菜是完全免费的,除此之外、点外卖或者在外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