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先走一步_第1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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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3/3页)

命的,说他的命格是要当做女孩养才养得大。母亲信了,从此要他留发穿裙子,玩布娃娃,还给他改了名字,文卿成了文琴。

    俗不可耐。

    父母不知他的愤恨,一如既往忙碌,他们在医院工作,总是忙得很晚,甚至几夜都回不来。他跟着胖乎乎的保姆睡,在她的鼾声中睁眼到天明。

    没有任何称得上是愉悦的节点,记忆里荒凉一片,全是铺天盖地的雨声。

    那时他没有朋友,哦,有一个,叫小胖。它圆滚滚的,是一只芦花鸡。它只陪了他三月,被他喂得膘肥体壮,然后保姆把它割喉放血,拔毛破肚,裹着盐巴和香料,送入了蒸笼。

    父母在餐桌上夸赞保姆的手艺,开怀地享受美味,却没人知道那是他唯一的朋友,他摔了筷子,躲在被窝里哭了很久。

    他不想再交朋友了,如果还会有朋友的话,他一定要保护那个人。

    .

    十岁时,巷尾的破屋里住进了穿着怪袍子的一家人。

    他们卖藏药,也会一点歧黄之术,有一些去不起医院的人会来找他们抓药看病,夫妇俩很和气,带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就这么在晋陵安家落户了。

    母亲请他们一家过来吃饭,因为她想试试看,她和丈夫都一筹莫展的病,这两个远道而来的藏医能否有好办法治好她儿子的病,让他能像正常健康的孩子那样生活。

    但他们也看不出什么。

    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免疫力不足,平时精细地养着都还小病不断,把父母愁得很。

    他却不是很在乎,生病了他可以一睡睡好久,保姆打雷般的鼾声才吵不醒他。

    从那顿饭后,那个穿着怪袍子的男孩就常常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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