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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2/4页)
至少可以减少睡前必看手机的这个坏毛病。 呆在喜欢人的怀里,与他胡天侃地,聊什么也有趣,有趣过玩手机一百倍。 他的右手被宋昉的双手握在手心把玩。 床头柜上亮着暖黄的灯,她举着他的手,在灯下细细的看。 每根手指都修长匀称,手背微凸的青筋一路蔓延到指骨末节。很有骨感。 真的很好看,现在看到还是觉得很好看,没有觉得半分腻。 好神奇。 这个她之前只敢偷偷去瞟的手,现在的她已经可以握在手里。已经够胆去细细看,他掌心里的每一条纹路她也能去触碰。 爱情啊。 江既明像是知道她脑袋里想什么。侧过头,看着她恬静的侧脸,问:“喜欢手还是喜欢我?” 我们A酱亘古不变的问题。 放在别人那儿就相当于,‘你觉得我好看还是你前男/女朋友好看?’ 妥妥的送命题。 宋昉用力亲了下他的手背,笑着对上他的眼:“喜欢你,最喜欢你。” 他低低的笑,在她额前落下一吻,“嗯,我也喜欢你。” 她玩完右手又看左手。 不急不急,一个一个慢慢来。 还能悠闲地,抽出时间来和他聊天,问:“德玛西亚现在几岁了?” “两岁多。” 她抬起眼,“它…是阿姨送给你的吗?” 他嗯了声:“前年六月多的时候。” 那时她的病情看起来不是很严重,是那群穿着病服里的最精神里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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