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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3/4页)
。结果面前一圈人都这般随意,再说这些华而不实的话,颇显做作。索性微微躬身,只道“来日方长,后会有期“。只字廖语,简短精辟,倒也合他性子。 前一日去买礼品,看来看去,也不知该给林烨买些什么。他林二爷什么没见过,集市上满眼俗物,怕是入不了他的心。 这会子临别,想留信札一封,可满腹思恋,一会儿感伤,一会儿绵长,真不知从何写起。万一被人拆去了,又免不了一场尴尬。而写诗填词表情意,万一写不好,班门弄斧,岂不闹笑话? 对着白纸墨笔,思来想去,犹豫着落笔,引用古人诗词。 涉江玩秋水,爱此红蕖鲜。 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 写了半阙就停笔,心想,即便被府里人看去了,也不一定有人接的出这下面两句。而他那样聪明,读过那么些书,定然知晓这下半阙是何意。倒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对着光细细打量,见纸上字迹整洁端正,隽秀有力,才满意点点头,装进信封。 写落款时又不知该如何下笔,一瞬间觉得,道别这事,比翻山越岭还要困难。 林烨比他长几个月,按理应写“兄台亲启”,以表尊敬。可这样既见外,又生分,硬邦邦的,丝毫亲切都无。若写“林烨”二字,太普通,太无趣,亦不能传达思念之情。 对着日头发了好一阵呆,摇摇头,轻叹口气,提笔在角落里,写了几个小小的字: 烨启。麟上。 写完了,长出口气,像放下了重担一样。说不上一身轻松,但总比吊在一半强。又兀自琢磨,这两日叹的气,发的愣,比前半辈子都要多。世事煎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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