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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第3/6页)
长安县。四起案子并不牵连,死者身份各不相同,死状也千差万别,没人联想到连环凶杀,只当成四起普通的凶杀案来破。 后来还是时任长安县县丞的魏斯年瞧出端倪,发觉每一起凶杀案的凶器莫不是前一起死者身上或家中的物件。譬如杀死苏妙妙的砒霜正是打朱六郎身上获得,杀朱六郎的菜刀是孙婆平时使的菜刀,杀死孙婆的银簪又是余三娘常戴的手饰。 “那么汗巾呢?汗巾是打哪来的?”仇少尹迫不及待追问。 “据当年的魏县令推断,假设余三娘是凶手杀害的第一个人,那么汗巾极有可能来自凶手自身。也正是以此为突破,魏县令得以锁定凶手——光德坊坊民陆槐。” “说了这么多,这和我们调查的天仙子案有关系吗?”仇少尹提问。 “当然有关系了。”崔少卿说,“前几个死者各有丢失之物,说回死者苏妙妙,你猜,凶手从她身上拿走了什么?” 仇少尹稍一思索,“莫非……莫非是虫珀?” “没错,正是虫珀。你看这卷宗上记录的形状和虫类,与我们方才所见分毫不差。”崔少卿接着说,“当年锁定了凶手是陆槐之后,魏县令立刻率人前去捉拿,奇怪的是,陆槐仿佛事先得知风声,竟然跑了,此后多年杳无音信,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有人猜测他为天仙子所害……” “这就对了!”仇少尹说,“天仙子杀了他,拿走了他身上的虫珀。后来谋杀牛武,虫珀不慎被牛武吞进了肚子里。” 崔少卿摇摇头,“天仙子每次杀完人之后大张旗鼓地遗尸,假如陆槐命丧其手,为何不见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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