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_第11章 听雨,我的艺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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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听雨,我的艺名 (第4/5页)

走了过来。

    “走吧,我们去谈合同。”

    对苏宇挥了挥手,赵媛和阿茹两人率先朝办公室走去。

    跟着两人来到办公室内。

    阿茹在一旁打印机忙活。

    没过一会儿,拿着两叠A4纸放到苏宇面前。

    “星辉娱乐对制作人有两种合同。”

    “一种是有底薪的模式,初级制作人月薪两万,歌曲所产生的收益公司得七成,作词作曲两成,歌手得一成。”

    “另外一种就是没有底薪,和公司五五分账,不过歌手分的那一部分要你自己去谈。”

    赵媛分别为苏宇解释两种合同的区别。.

    “这两份合同,公司的宣发资源有区别吗?”苏宇倒是没有太多的惊讶。

    总的来说,这两份合同对新人都还不错,要知道,上辈子在娱乐圈混迹这么久,对版权方面的事情他还是了解一些。

    词曲制作人一般只能拿到一两成的收益,而歌手基本不靠歌曲的版权,他们靠歌曲出名走红,然后有足够的流量之后,接代言,参加商演,入驻综艺,这才是艺人赚的钱。

    总体来看,第一份合同对于新人来说最合适,毕竟有两万的底薪,生活也算有保障。

    但是有实力的话,第二份合同明显赚的钱会更多。

    所以,苏宇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两份合同公司的宣发资源会不会有区别。

    他根本不担心作品的质量,要的就是公司的宣传渠道。

    “没区别,不管是哪种合同,公司都会一视同仁,该有的宣传和资源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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