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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3/4页)
挑骨头。 “小弋,你该叫他朗叔叔。”叶云的话语中并没有指责的意味,反而多出的宠溺让调酒师看清楚人世间的冷暖…… 调酒师性朗,单名一个绎字。很好听,可惜被放在了猪的头上。→这是丁戈的原话。 在叶云面前,双胞胎一向是乖得无害如同一只绵羊。 绵羊眨了眨眼睛,咩咩叫道:“狼叔叔好。” 朗绎听着一阵寒战。戒备的看着丁弋欲哭无泪,又不是他让他叫的,需要这样威胁吗?还狼叔叔?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什么。 这叫什么回事儿。 他是披着狼皮的绵羊,而眼前这位可是披着羊皮的恶狼。 “狼叔叔怎么会在这里呢?我刚才从吧台那儿上来,看见有人在找你调酒。”丁弋步步逼近,目露凶光,好似只要朗绎不知道该怎么下台阶,他就扑上去将这只‘狼叔叔’撕得粉碎。 好在朗绎智商还算是正常。做恍然大悟一般:“就是说刚才上来的时候,听见有人再叫我,哎,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了,我这就下去看看。” 一溜烟,就像是后面有狼虎猛追,一会儿就没影了。 丁弋勾起嘴角,绕过办公桌,拿掉叶云手中喝了半杯的鸡尾酒,杯中传来的浓烈气味让他皱眉:“小叔,还是少喝点酒。”没想到居然是用烈酒配成的这杯‘环游世界’,丁弋一脸嫌恶。 也只有这点他和丁戈的喜好是截然不同。丁戈喜欢品酒,而丁弋却万分讨厌酒。 “去治疗了吗?”叶云关切问道。 在回国之后,叶云就找到大学时的好友,让他们为丁弋介绍了一个比较出名的心理医生来对丁弋的厌食症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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