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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致命的醉酒 (第1/4页)
第二天一早,龙杰即派王炎、刘利源到董浩明的公寓处,拘捕了还正在床上的他;同时,另有李昆等前去司马若晨的暂住房子,把正在整理行装,要出远门的前主持人司马小姐带回警局。 先审问的是董浩明,龙杰不多言,直接把三项证据摆在他面前:1、在第四实验室地板上收集到的谢如丝的长发丝;2、董浩明案发当晚九点十八分后门的刷卡记录和九点四十六分刷卡记录;3、有电脑记忆的控温仓储间被证明曾在案发当晚被人使用过零下二十五度的温度。 董浩明知大势已去,踌躇十多分钟后,终于全盘交代。 他吸了一口气:“没错,是我干的――是我把她带到实验室,冰冻在二十五度,大约有四十分钟,她就完全僵硬了。” “那是几点钟?” “晚上十点前吧。” “那就是说,谢如丝在那天晚上十点前就是尸体了――而你离开实验室的时间是九点四十八分,根据你十点一刻左右到了酒会现场的时间,你有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从实验室到会务酒店――那么,谢如丝的尸体是如何到的她家楼下?” 董浩明沉默,良久才说:“是我开她的车把她送去的,搬下她的尸体后,我即刻去了酒会——” “你开她的车送去,那么回来呢?你是如何回的酒会?” “打的。”董浩明一脸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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