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现场3_第十四章 作案条件(4000分加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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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作案条件(4000分加更) (第1/4页)

    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交流各自的调查情况。

    王炎说:“就邢星所说的案发当晚他的行踪,我去那个酒吧核查过了,酒吧的调酒师说,邢星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去,喝两杯酒,听听歌就回,他说前晚人特别多,并没有注意过邢星是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走的……不过,他认为他待的时间不会超过二个小时,他不是很闹的客人,喝酒从来都是适可而止。”

    龙杰:“他在酒吧里一直是一个人?”

    “对,他历来如此,独来独往。”

    龙杰点了点头,又问:“夏绘泉的行踪呢?”

    王炎说:“酒会她是提前走的,走的时候大概是十点一刻左右,她说她直接回家了,到家是十点三刻,她独居,没有人给她作证她说的是不是实话――如果谢如丝死亡时间的下限在十一点,她应该也具备作案条件。谢如丝的车回来的录像是在十一点三十五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虽然不够充裕,但如果两个人配合作案的话,也足够了!”

    龙杰手指敲着桌子:“我今天了解过尹长泰说的那个夜间游乐场了,因为昨天晚上天气不好,游乐场早二个小时关门了,他们父女应该是十点前离开游乐场的――当然,如果他们真去那里的话。他住的小区门卫处也有录像资料,他的车是晚上十二点一刻开回来的,车上是他和女儿两个人。”

    牛牛说:“那就是说,尹长泰跟尹末末作案时间最充足?可是,就常理来说,一个父亲是不太会跟女儿一起合谋杀人的吧?”

    王炎说:“或者,也许他那天晚上根本没有跟女儿在一起,女儿不回来他才开车到处去找她——然后,在不该发现的地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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