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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赖床 (第5/5页)
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仅如此,子弹还会让伤口血流不止,这样就算逃走,很容易会被找到,并且解决掉;再厉害一点的人,即使逃脱了,也没关系,伤口会一直溃烂,除非,给你的伤口上点特殊药,不然要么死掉,要么只能受煎熬。 这把银白色手枪,一直跟随凌雪的身边,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从不离身,以防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 凌雪白天带着追命,晚上则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这把追命跟随凌雪多年,也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凌雪跟随师父学武功,并且武艺高强,不是什么人都能打赢她的。再加上身为大学生,身边的危险也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根本不会用到枪。 凌雪步伐懒散的下到一楼客厅,转头看了看厨房的位置,听到里面传出勺子与锅轻轻碰撞的声音,看来是大哥在里面煮早餐。 “毅,我先去跑步了,等会就回来。”凌雪边说边走向门边的鞋柜,弯下身从里面拿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快速的换上。 “我正在煮稀饭,你回来的时候应该刚刚好。”沈书毅拿着大勺子从厨房里面探出声,回完话又收身回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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