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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放火之人 (第2/4页)
府衙打过交道,显然还颇为仇恨,能在黑暗中一眼认出人来的可能性不小。
只是这话也只能是参考了,不可能做为确切的证据。
“好,本官知道了,下去领赏吧。”
听到有赏,那囚徒顿时大喜过望,不断的在地上叩首谢恩,好一会儿后才退了下去。
李旭将曹二和新任县尉赵镇叫了进来,吩咐道:“曹二,百姓们就是被放火之人叫起来的,如今应该还在城内,你带人去搜。”
“赵镇,悄悄带人拦在去陇州的官道上,记住不要打草惊蛇,务必将人都给我抓回来。”
吴山县直接到陇州就只有一条路,放火那些人并不知道他已经派人严查,大概率是不会换路的。
他们只需守株待兔即可!
果不其然,李旭还未休息多久,赵镇与曹二就回来复命了。
“属下在城中抓了一批人,似乎和放火案有关!”
李旭一愣,随即便惊讶的问道:“你们怎么知道他们和放火案有关?”
曹二愣了一下,随即解释道:“大人,那群人就藏在一个赌坊里,正在到处散播您的谣言。”
“吴山县如今哪有人会说您一句坏话,所以那些人一看就不是吴山县的人。”
“因此露了破绽,被人举报,咱们才将其拿下。”
“审问之下发现,他们是陇州刺史府,庞琳庞大人的人,只是他们并不承认火是他们放的。”
果然如同那囚犯说的一样!
城里还真有陇州刺史府的人!
闻言李旭不免有些好奇,问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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