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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 (第2/4页)
犯过病,在佘渐的精心照料下,他连感冒发烧嗓子疼的次数都少的可怜,尤其是换季的时候,他比大部分健康人免疫力都好,流感什么的,从来没找上过他。 佘渐对自己也精心,毕竟他自己病了不要紧,关键是会传染给他家小朋友,尤其是生病了就不能亲近了,那对佘渐来说,简直就是人间酷刑! 早饭很简单,有昨天剩下的小米粥,佘渐拿出来热了热,又切了葱花儿,磕了一碗鸡蛋,两者和着面粉,佘渐摊了八张鸡蛋饼。 鸡蛋饼圆圆的,色泽金黄,香味扑鼻。 厨房油烟味儿重,不利于身体健康,佘渐自是不会轻易让郑艾卿踏足的,嗯,做烤鸡烧鹅除外。 近十年的厨艺磨炼,硬核的菜佘渐可能做的还是不太行,但诸如木须rou,番茄炒蛋,土豆丝炒rou等等家常菜,他还是能轻车熟路驾驭的。 科大设有博士点,二人自读研究生时便已同居,期间佘渐就像个老妈子一样,致力于将郑艾卿养成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巨婴”。 研究生毕业后,更是如此。 只不过他们一个选择了投身自家生物医药基地,试图发光发热,一个选择继续深造,不断探索前沿科技,破译宇宙奥秘而已,但这点儿距离丝毫不影响佘渐继续宠夫。 郑艾卿曾经闲得蛋疼,想南下漂一个,但却被佘渐无情拒绝,只差一哭二闹三上吊了。 但就像郑艾卿初一那年作死不喝药一样,他是个主意正的主儿,虽然他表面上满口答应,实则在得到直博名额后,趁着佘渐忙着在基地实验,收拾包袱就跑路了。 佘渐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心尖尖儿留书一封不见了,他找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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