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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引第三人 勿乞 (第2/6页)
龄不超过十五岁的娃娃兵。 用娃娃兵作战,这是非洲人的一种习以为常的潜规则。 身为华裔的勿乞,只是一个在战祸中家破人亡,被强迫加入反政府军的倒霉蛋。 瘦小,干瘪,皮包骨头,赤道炽热的阳光晒得勿乞浑身红黑,就好像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狒狒。紧握在手上的匕首,和勿乞那大得离谱,亮得离谱的大眼睛,却一直带着冷冰冰的杀气,让人不敢小觑。 那些狂热的反政府军士兵感觉不到这种杀气,而那头饥肠辘辘的草原豹,却本能的察觉了勿乞的可怕。 ‘嘶,嘶嘶’! 勿乞发出了宛如毒蛇一样的挑衅声。他猛地向前冲进了三步,匕首带起了一道寒光。 草原豹张牙舞爪的朝前猛扑数米,随后警惕的急退了数步。 勿乞黑漆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狂躁而残忍的冷笑,两排白生生的牙齿在阳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 他眯起双眼,眼里的杀气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将匕首藏在了身后,向那豹子低声笑语起来:“嗨,宝贝,来,来这里。大猫宝贝,来哥哥这里,哥哥最喜欢大猫宝贝了!” 勿乞的声音温柔而亲切,真的像是一个邻家大哥哥,正在哄弄隔壁的小姑娘。 草原豹龇牙咧嘴的对着勿乞咆哮,他嘴里黄色的獠牙浑浊而肮脏,带着让人晕眩的死意。 地坑上面,一个头目模样的黑人大汉突然拔出一柄左轮手枪,对着勿乞脚后跟附近的地面连连扣动了扳机。 “黄皮杂种,上啊!干掉这畜生,不然我干掉你!” 子弹几乎是贴着勿乞的脚皮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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