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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3/4页)
来,刘恋一个助跑起跳,翻身上台,抓绒外套一脱,里面是件鹅黄色短袖,戴着大墨镜拿起麦,嗓门飙到100分贝:“我回来了!!” 观众也不管他是谁,全跟着叫:“哦哦哦哦——” 李心怡听到身边有人喊:“怎么不是旭哥呀?”“喔!这个帅!” “爱看美人乐队,刘子涵,限!定!返场!” “哦哦哦哦哦哦——” 因为敷衍到有些搞笑的名字,观众都以为这帅哥在信口胡诌,可台上已经摆好阵型的几个中年人同时扶额,背着贝斯的刘旭双手扶额。 二十年前,从首都回来的摇滚青年刘旭第一次接小学四年级的大侄子放学,顺手把他带到了排练的地方,当时摇滚乐队特受欢迎,他们到哪都有漂亮妹子围着,侄子就背着书包坐在音箱上,直勾勾地盯着女孩子看。 刘旭走过去揉他头:“想不想组乐队?” 侄子点点头:“想。” 刘旭:“喜欢唱歌?” 侄子:“喜欢。” 刘旭:“会乐器不?” 侄子:“钢琴过了八级。” 刘旭:“好!那你拉个乐队,我们加入,名字就叫‘爱看美人’怎么样?” 侄子傻傻点头,其余三人哈哈大笑。 现在想来,都是年少时的荒唐事。 刘恋数着前奏的秒,在舞台上走了个来回,c位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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