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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铜县粮税案《第二章 救父心切,公堂受戒》 (第1/10页)
杜衡回道:“禀告大人,小子名杜衡,今年已有十五。是郡下君铜县本籍人士。因父亲杜山在县内粮税之事被小人陷害。胥吏舞弊,县令无所作为轻易下刑,不得已只得来此上访。只是,只是,来时救父心切,未批路引,未写状纸。求大人法外开恩那。” 佥都御史顾明一听心中便是有数。此子所犯之事是竟是逃逸之罪。可是年岁竟然刚好十五尚未年满16逼得用刑只得受戒。还有所求之事更是要告自己父母官。这样缕了一缕到也算是明了。便问:“你这小子可知所犯何罪。” 杜衡一听大惊:“大人,小子不知。我只是没有带路引,并没有做什么违法之事啊。怎么就犯罪了。求大人明察。” 佥都御史:“你这滑嘴小子,你可知你所犯之罪是为逃逸罪。”原是嘉文帝现修所设“凡无文引私渡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渡者杖九十;若越渡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境者绞。”可谓及其严厉。 杜衡一听,毕竟还是一个没有人情世故的毛头带着哭腔求饶道:“小子知罪。但是我也是因为救父心切没有来得及批路引希望大老爷可以法外开恩。” 佥都御史:“当今圣上对你们这些未满16的小孩网开一面,另设戒法。刑不上束发小儿。这个八十刑杖可以饶了你。但是让我知道你已满16看我今天不打的你屁股开花。再罪加一等。”说吧便传了户部掌事同时让一个皂吏去调了君铜县近期的粮税案宗。 但是还不等杜衡谢恩顾大人便接着说道:“虽说你未满16可免刑罚但是依旧有戒法可依。在为验明正身之前就先用教训板热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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