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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第3/3页)
照脚印推断,脚印的主人不会太高,约莫七尺。 很快就由命案现场,得出了以下三个结论: 一,杀人者擅用刀剑类的利器,所以杀人时一击毙命。 二,此人不为钱财,金银珠宝都未动,但唯独取走了匣子里的东西,可见是有目的性的。 三,此人脚约七寸二,身高约七尺。 得出这三条结论之后,官差开始在附近围观的百姓中,逐一排查,就听一个百姓说,自己倒是见到一个奇奇怪怪的少年,约莫十六、七岁,从中午开始,就一直站在巷子口,踢地上的小石头。 又一人道:“我也瞧见了!他看起来脑子不大好,嘴里一直念念叨叨,不知道在跟谁说话。我还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把刀子,大约……”他回想了一下,然后拿手比划,“大约这么长,这么宽,一看就锋利得很,刀锋雪亮雪亮的!” 经这两人一说,围观的百姓中,又有人说,曾经看见那少年进出过当铺,进去和出来时,手上都空无一物,看样子既没典当什么东西,也没有赎回什么东西。 “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是烦闷,一直挠头抓耳,表情也有些不耐烦!” 官差追问:“那你可记得,他具体长什么样?” “就……就十几岁的样子,大概这么高,穿着个蓝袍子,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很秀气,哦,对了,他咧嘴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牙,像狼狗一样!”这名百姓开始回忆起了对方的外貌,并言之凿凿地道,“肯定就是他杀的人!准没错!” “赶紧派人抓他!别让人跑了!” “对!” 众人纷纷起哄。 “口说无凭,既没有确凿的证据,怎可妄下推断,说那名少年执刀杀人?”从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道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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