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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3/3页)
种性格,往好处说,是年轻气盛。 往坏处说,就是欠调教,缺乏社会毒打。 好巧不巧,郑老板也不是个脾气好的,一肚子坏水儿,他就喜欢给霍峋这样的二世祖一点社会毒打。 于是他牙尖嘴利,把霍峋贬成家里的乖宝宝、金玉蛋,给人高马大、自尊心极强的小伙子气得欲挥拳头。 郑老板倒也不怕,反倒凑近过去,带着一阵淡雅男士香水的香风,伸出纤细的指尖点着霍少爷的肩膀,“这就要动粗了?是被我说准了,恼羞成怒?” 在霍少爷的世界里,他肯定比霍嵘那个不着调的好一万倍去,当即觉得这是被郑秋白深深污辱了,只是他没挥拳头,大概对着郑秋白这张脸,没人能狠下手揍他个鼻青脸肿。 “别让我再看见你,包括你的人,不然下一次,我绝对给你好看!” 撂下狠话,霍峋走了,大步流星。 郑老板看他这种态度,知道这大约是手里还有钱,足够有底气。 但霍峋还是太年轻,没见识过燕城的治安。 街上与公交车里,四处都是无影手。 果然,没有郑秋白的提醒,霍峋很快被偷了个净光,他好端端放在背包里的钱和手机,通通被顺,包还被贼用刀子刮了个大口子。 没过多久,连背包上的纯金狗头挂坠,都被人一剪子剪走,待霍少爷发现时,只剩下空荡荡一根编织挂绳。 燕城的贼,在霍少爷身上,就没走过空。 霍峋才十九岁,刚刚从象牙塔里飞出来,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尚且理想化与非黑即白。 如小贼小偷就是恶,夜场舞厅就是乱,那金玉庭里的郑秋白就是讨人嫌且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妖精,而这燕城更是他这辈子再也不想来第二次的混乱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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