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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4/4页)
养的。散养到刚一成年就不回家了,和家里的联系差不多就是半年一通的电话和大哥给的金卡。 自己也是能作,买个一室一厅的小公寓自己一个人住着,大学的课挑喜欢的上,据说是因为抽了一支烟所以决定组个乐队,名字起得充满nongnong的非主流气息,叫Exorcist,驱魔人。 符璟主唱,时不时作词作曲,在酒吧街唱到小有名气,在驻场的酒吧确是有一大批死忠粉。 所以,当陈昉走进“有间”酒吧的时候,一片迷乱的灯光里就看到群魔乱舞的一群人跟磕了药一样,高起的舞台上,一个人穿着毛衣唱摇滚。 整体感觉像乱入一场小型发烧友演唱会。 陈昉看着台上的人,与台下异彩纷呈的灯光不同,台上只有几束纯色灯光打在乐队几人的身上。 鼓手是个穿着背心的光头,身上带着模糊不清的大片纹身;键盘梳着一头脏辫儿,一身黑夹,嘴里还叼着一根儿烟;贝斯手画着大烟熏红唇,穿一紧身装,露着胸前两点一男的;主音吉他一海带头,一solo就狂甩,满耳朵挂满了金属制品。 总的来说,群魔乱舞。 这群妖魔鬼怪的中间,一个人梳着一清清爽爽的露额黑色短发,穿着一马海毛的上衣,上面纯白下面纯蓝,一脸无害的就像进考场考试还觉得题好简单的那种乖乖仔。 一脸正常,反而显得格格不入。 得,这群更像妖魔鬼怪了。 奇特的是,主唱一脸性冷淡,反而声音往骨子里的勾人,陈昉很少见人把摇滚唱的这么,怎么说,这么色/情。 唱歌的人声音唱到声嘶力竭,台上台下俱是投入到全情。台下的姑娘疯狂地喊着“Jing!Jing!”,把内衣往台上扔,叫“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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