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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第3/3页)
,还有一套位于京市的四合院。 刘春庆女士哪怕再婚,苏铭留下的抚恤金,也是一分不动给苏清之存着。就像她说的那样,她上班每个月45块钱的工资,完全可以养家。 毕竟现在是六八年,物价普遍不高。哪怕城里,5块钱就够普通家庭(一家五口)的开支了。 再说了,刘春庆是在县供销社上班,工资加上各种补贴,以及隐形福利,可以说老赵家的,沾了不少光。 刘春庆这个人,你要说她多刻薄不可能,但要说是个好后妈,也不尽然。反正刘春庆对赵小春态度平平,没饿着她也没冷着她,多余的刘春庆不屑做,也不愿意做。 反正爸你就是偏心。赵晓春愤愤不平,用更大的声音吼道。反正我不下乡,我死都不会下乡。要是再说让我下乡的话,我直接去死。 苏清之:...你不愿意去,那你找工作啊。你又不找工作,到时候知青办的上门登记,还不是得下乡。 赵晓春见苏清之起来了,顿时说出了自己吵闹的目的。 你把工作让给我。 苏清之:??? 苏清之还没有想到怎么回话呢,刘春庆就炸了。 赵建国,你管不管你闺女。刘春庆直接朝赵建国发火。我家清之欠他的? 苏清之:对啊!重组家庭的孩子,对方可以吃用家里的,难道他不可以? 再说了,接受了原主记忆的苏清之知晓,原主的工作,是苏铭生前救的那家人报恩给的。 也就是说,除了苏清之外,其他人根本不能沾边。 苏清之也不可能让别人沾边。 先不说苏清之到底靠谁养活的问题,反正就原主的记忆而言,赵建国这位继父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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