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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4页)
但我全家都以为我喜欢女人,如果我告诉他们我喜欢男人,他们会以为我开玩笑,如果我坚定地告诉他们我喜欢男人,他们会集体跳海,死谏。 打发走Derek,我开始写专栏。 本期专栏的读者来信是:我已经十九岁了,却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我好害怕自己会孤独终身,我该怎么办? 三十二岁的我陷入了沉思。 如果我知道怎么办,我就不会闲到在这个根本不知道有几个读者的报纸上面写专栏了。 没有人追过我,一个也没有,连想骗我钱的都没有,因为我读书的时候很低调,防止被讹诈或者绑票。工作后也没有,因为有传言我很抠门,抠门到对自己都很吝啬。我不是,我没有,我的衣服都很贵,当然它们也很丑。错的不是我,是卖这些衣服的土匪店,他们不去直接抢劫的唯一理由就是他们不如绿林好汉讲道义。 我有审美的,我很清楚这些衣服很丑,但我不得不穿,因为在我的大家庭里,除了我和我二姐三哥之外,其他人的审美都停留在上世纪或者跨越到下世纪。而我二姐和三哥七年前携手出柜,以至于我全家集体认为审美和取向有着微妙的联系。又及,我全家认为他俩的审美和他俩的取向一样不正常。 这就是我聘请Derek的原因。因为一些原因,全世界只有Derek一个人知道我的取向,我可以借他的护肤品全套以及香水,然后告诉我家人是因为他喷太多香水沾到我身上了。 但是这样的行为也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我发现这是没有意义的,再多的香水也掩盖不了我直破天际的整体造型。没有人愿意耐心地剥开我的运动秋裤看到我白皙的笔直的光滑的腿。 刮腿毛是我此生做过最刺激的事情了,为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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