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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22节 (第1/6页)
等到夜半三更,苏泽和林良珺换上衣服,提着家庙唯一的一盏提灯,向长宁卫西北方向走去。 一边走小萝卜头一边向苏泽介绍鬼市的情况: “我爹在的时候,卫里还经常去鬼市买卖东西,现在只有宗叔公会做些木工物件带到鬼市上卖。” 苏泽明白了,在老百户还在的时候,长宁卫也会处理一些走私销赃的活儿,鬼市就是他们销赃的地方。 沿海走私这件事,在大明朝属于灰色地带。 大明中叶以来,东南沿海走私成风,已经形成了发达的产业。 洪武四年,太祖皇帝朱元璋下令“寸板不许下海”,后来又多次重申禁令,“禁滨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但是海外需要大明朝的货物,大明朝也需要海外的白银,大明朝廷设立市舶司,专门负责朝贡诸国的贸易。 市舶司主持的和朝贡诸国的贸易,在市舶司官员日益盘剥下,原本通过朝贡之名进行的海贸利润日益稀薄,而与此同时东南沿海的商品经济发展,海上走私日益猖獗。 时人曾经感慨,“片板不准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 比如距离长宁卫不算远的漳州月港,就是全大明朝都知名的走私中心,“农贾杂半,走洋如适市,朝夕皆海供,酬酢皆夷产”。 而本来负责海禁海防的沿海卫所,几乎都或多或少的参与到走私的盛宴中,所以长宁卫这样的卫所反而是特例中的特例。 倭乱兴起之后,整个东南地区的情况更加复杂。 东南沿海的海上投机客们,往往身兼“官兵”、“倭寇”、“海商”其中一到两个身份,如今肆虐在东南的大海贼王汪直,多次接受朝廷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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