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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明天去慕氏集团 (第3/4页)
丽仙不是什么好女人,当年她与苏卫冬好上的同时,又与一个有钱的男生开房,最后一脚把苏卫冬踢开。 当时苏卫冬痛不欲生,一度颓废。 可能是因为莫华松的重生,产生了蝴蝶效应,杨丽仙提前两个月成为苏卫冬的女朋友。 “是啊,华松,我追了丽仙差不多半个学期,她终于答应当我的女朋友了。”苏卫冬兴奋地说着。 “恩,兄弟,祝贺你。”莫华松没有泼苏卫冬的冷水,可能这一世,杨丽仙不是那样的女人。 “走,我们赶快过去,刚才丽仙还打电话催我了。”苏卫冬有点急,拉着莫华松就往外面走。“华松,这次班长请我们去王朝酒店吃饭唱歌,不简单啊。” 王朝酒店是五星级酒店,就在湛海大学不远的地方。 不过里面的消费非常高,不是一般大学生所能去的。可是像陈志娟这种富家女,那又不一样。 “噢。”莫华松不以为然地应了一声。 在蓝陨系时,他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就算是龙肝,他都吃腻了。 “对了,上午和下午,都有人来找你,他们见你不在教室又走了。”苏卫冬道。 “有人找我?是谁?”莫华松抬起头,眼里露出一道光芒。 苏卫冬并没有看到莫华松的异样,摇摇头道:“我不知道,好像蛮嚣张的样子,不像学生。还有今天上午,经常欺负我们的余大志居然在学校里裸奔,最后从二楼跳下来,听说摔成重伤送去医院了。” “恶有恶报。”莫华松哼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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