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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 (第2/3页)
府的处理方案。当事人认为我讲的话有道理。但有一条他说:“这件事至今很久了,他们就是不给予解决,政府推给法院,法院推给政府!政府和法院在玩‘踢皮球’!” 那么,我们现在要问一问,到底,这个问题该由谁来解决? 个人觉得,在法律条文上,此事总是有对有错的,应该给职工一个明确、合理的说法。 既然民众有话说,那么,我们做为领导干部的,就要给予确实、合理性的回复,不能政、法双方把老百姓“搓丸子”当球踢。对老百姓来讲“安溪县服装厂的遗留问题该由谁处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给予一个合理、明确的解决方案,我认为老百姓也是通情达理的,没有无理取闹的可能。关键是,我们的法律条文是如何制定的,她存在什么样的效力? 当一个社会逐渐法制化以后,我认为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无法理清的纠纷,更何况是政府与民众。 有些人在回复信访时说“没有按时复核回复是政府欠你们的,你们可以去告政府不作为(引用先文)” 那么,作为政府官员,是你不作为还是政府不作为呢?因为你的问题让老百姓去状告政府不作为,我认为,这显然不是一个有责任的官员所为。人民遇到问题了,理当尽力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和气调解,怎么可以一句话就说状告政府不作为呢? 有些人坐国家办公室,拿纳税人的钱,说是为民办事,满口人民公朴,遇到事情的时候,却一口推给政府,这样的工作方式似乎很不妥。泉州人说人撒谎,常用一句俗语叫“拿风搓丸”风自然是不能“搓丸”的,但“丸子”却能搓出来。有些人有些机构爱踢皮球已经成为习惯,人民对此都说成顺口溜了,这已是司空见惯。 但是,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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