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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23节 (第3/8页)
讲述了一遍。 “审判长,我问完了。”男检察员道。 “被告人丁大山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需要发问。”方轶抬头道。 好吗!公诉人对前面的事一概不问,单单揪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段不放,这意图也太明显了吧。明显对被告人丁大山不利! “被告人丁大山,案发之前被害人周龙是否到过你家?”方轶问道。 “到过,案发前他一共来了四次,每次来都会大闹一场,有一次闹得厉害把我家的门窗玻璃砸了好几块,差点伤到人,后来他再来我不敢再让他进门,并报了警。”丁大山道。 “案发当晚,被害人周龙再次来到你家,你为什会去拿尖刀?”方轶问道。 “当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他闹得厉害,踹的我家大门咚咚响,见我不开门,他就爬墙,坐在墙头上用墙上的石头砸我。 当时家里只有我和我老伴,还有两个孩子,我怕周龙伤害我家里人,就跑回屋拿了尖刀。”丁大山道。 “被害人踹门和爬墙的时候,你是否警告过他?”方轶接着问道。 “警告过,但是他不听,还骂我是老不死的。”丁大山道。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看向法官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审判长道。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方轶没有什么异议,丁大山也没有异议。拿刀伤人致人死亡这是事实,没有什么好辩护的。方轶将辩护的重点放在了防卫过当上,只有防卫过当这个理由才能让丁大山少受几年罪。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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