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见君子(重生)_第12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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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节 (第2/6页)

很久。

    房中线香燃尽,紫檀木上白瓷罐发着莹润幽幽的光,火盆里的炭火烧得红通通的。宋晋如同一个静止在时间长河中的玉人,管家垂首,静静侍立。房外,冬日夕阳无限,笼罩天地。

    官府的供词是旧年宋茂卖儿子引起的债务纠纷。村人第一次发现这个异常沉默的女人会说话,粗麻布后,如果不是那道蜿蜒过半张脸的疤,真不知道得是一个多俊的小娘子。她告到官府,说买卖合同违背《大周律》,根据《大周律》142条、176条,当判无效。

    最终她要回了儿子,时年,宋晋三岁。从此,本就在村中鲜少露面的人,更是连宋家院门都很少出了。

    “宋家娘子就是个怪人.....不过长得确实俊,要不然宋大茂这么好的后生也不能领回她来......大茂是村里的好后生,长得好又能干,可孝顺!估摸就是这回亲事娶坏了,这么好的小伙子一天不如不天,日子不顺心呀,要是顺心他能喝酒?那不能!”

    “早听他娘的,好好娶个当地好姑娘,也不会闹到这样呀.....”

    “也不能都怪大茂,俺们都是看着大茂长起来的,可好一孩子了!又孝顺!那么小就知道帮他娘干活,可能干!”

    “卖儿子?.....那肯定是有咱们不知道的.....谁知道以前宋家娘子什么来路,外地的能有什么好人呀,好人谁背井离乡的,是不是?”

    提供供词的邻人不约而同提到了同一件事:挨打的宋家娘子从来都不哭,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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