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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节 (第4/11页)
。 除了在cd技术联盟摆了东瀛国一道之后,林冬梅的收购团队而分别飞往米旗国和东瀛国去各谈一个收购案。 米旗国的收购案是针对个人的,这个人手里握有随身磁带播放器的专利。这个专利听上去好像没什么,但是这个技术的对应工业品就是此时索尼的王牌产品——walkman,也就是随身听。是的,由于此时通讯手段的不方便而导致随身听的专利居然分别在东瀛国和米旗国被注册了。只不过索尼家大业大,直接用法务部门拖得米旗国的这个发明家不得不忍气吞声。 “威尔逊先生,我们的方案已经足够优渥了。你将担任新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并享有一定分红权,难道你认为你现在还能打赢这场官司?”林冬梅的谈判团队看着眼前这个秃顶男人问道。 威尔逊在纠结了半个小时后终于答应了签字。他也清楚他的专利没有办法给他带来任何利益,那还不如想办法套现走人。就算后面的承诺没有实现,但到手的专利买断费可是真的。 而在东瀛国的收购团队则是去了一家名为aiwa的公司,这是被索尼收购却不甘于此的公司。 第573章 天生反骨难自禁 aiwa这个商标或许有些陌生,但是它的中文商标却在国内非常有名,那就是“爱华”。 爱华即便在东瀛国也不是什么二流公司,相反这家以做麦克风而起家的公司是东瀛国几家高档音响公司之一。而它们被索尼盯上而最终被迫卖身的原因自然也是爱华做出了不逊于索尼的随身听设备,而且一度在东瀛国内将索尼按在地上摩擦。索尼秉着打不过就买下你的策略,利用自己背后的财阀人脉将爱华逼得转卖股份给自己。随后,索尼就将爱华这个品牌冷藏了。 不过因为爱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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