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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4页)
帘的每一个隙孔中透进来,暖光下的玫瑰花瓣深红中带黄,像白色皮肤上的细小伤口中渗出的血。 傅观宁扶了一下额头,下床将花瓣一片不落的拾起,撒进抽水马桶中冲走了。 洗漱完毕,他回到卧室,掀开窗帘的一角朝外看。 外头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放下窗帘,傅观宁折回盥洗室,像往常一样,给自己涂了层轻薄的防晒。 盥洗室的镜子映she出的一身瓷白无瑕的皮肤,巴掌大的面孔和纤细的脖颈涂过防晒之后,那皮肤越发近似瓷人,走出去不知多少女孩子艳羡,傅观宁看了,却微微蹙起了眉头。 温凛喜欢的不是这种面孔。他喜欢那种健康的、有光泽的蜜色皮肤,最好颊上有酒窝,笑起来又深又甜,就像司远那样。 司远就是温凛“喜欢的人”。 认识温凛不久后,傅观宁就认识了同样是校园知名人物的司远。在学校流出的传闻八卦里,司远个性爽朗坦率,综合能力与温凛不分伯仲,样貌也帅气迷人……跟自己相比,天差地别。 不欲再看自己苍白的脸,傅观宁打开镜柜,从里面拿出一只小药瓶,叹了口气。 药瓶里装的,是治疗光敏性皮肤病的药片。为着这个“见光死”的病症,傅观宁从小只在阴雨天和晚上出门,如果有事非出门不可,他就要做一套全副武装:抹一层厚厚的防晒,打一顶黑胶遮阳伞,再戴一副墨镜,最后添一辆专车接送。 上学的时候,他鲜少参加室外活动。等到了上班的年纪,家里人给他安排了公司里一处闲职,大部分工作待在家里就能完成,只要他乐意,一周出门一两趟就够——完全是当代社畜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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