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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养死了四只兔子 (第2/3页)
他就拿着勺子,手颤巍巍的抖着慢慢的开始喝。饭吃的差不多时,我看他有了精神,就问他:“你为什么要跪着,我不是告诉你穿好衣服走出来就行吗?我也没那么多规矩....” 他无辜的看了我一眼,嗓子依旧不太发的出声音,说到:“我在三周目的时候,就已经被挑断了脚筋,当时您是在场的。” 当时我是在场的?我在记忆慢慢搜寻着。周目是那家酒吧的特色,一般调教过七周目的,也就是49天的雏儿是卖的最好的,身上带着被驯服的印记,又带点野性,在这个期间内,一般不会对这些“商品”干些会造成永久性伤害的事情的。在十一周目后还没卖出去的,才会做一些碾灭人性的事情,例如圈内比较流行的狗奴,家具,但一般也不会造成身体上的永久性伤害。我看着兔子的脸,却一点儿都想不起来。我是在场的吗? 或许是发现了我的困惑,他喝完最后一口汤然后低着头说:“我是被家里人卖进去的,当时逃跑没成功,被惩罚了” “你向我求救了?”我问到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有低下头意味不明的说:“是的”又有些局促的摩擦着碗沿,接着说“您应该是没有听见” 我皱起眉头,看着有些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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