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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2/3页)
有闹离家出走。 走神了一会,他收回思绪,看向驾驶座上的人,总觉得有哪里很熟悉,但也无暇多想。 他们要去的古镇不远,开车五十多分钟就能到,民国古镇,一大片骑楼建筑群出现在他们眼前,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 沈观潮上学时最喜欢的科目就是历史,他的房间里除了游戏海报还摆了无数史书。 你方唱罢我登场,他最喜欢看大人物们在历史长河里漂泊,那些人波澜壮阔的一生在他的脑海里穿越千年重新上演,理性与感性,幻梦与现实的魅力碰撞在一起。 谢景初了解过他的爱好,特意挑了这里。 他们走进这座老城,一起走过斑驳的老时光,穿梭在带有旧时代风味的建筑里。 路边小摊热闹,叫卖声不停,沈观潮挽着谢景初,从一个老婆婆的摊子上买了一束花,塞进他的掌心。 是洋桔梗,代表永恒不变的爱。 自打牧辛越跟那个买花的帅哥谈上了之后,三天两头就给谢景初灌输些花类知识跟话语,所以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呼吸几乎为之一滞。 还没平静下来,沈观潮又拉着他往另一边的百年基督教堂里走,圣光透过教堂的珐琅,赐福每一个灵魂,花窗上的每一道色彩都诉说着他们的情感,艺术家们倾注心血的杰作,将世间的神圣与美丽交织在一起。 在这样庄严又充满灵性的建筑里,沈观潮玩笑般地牵起谢景初的手,仰起头,像所有的西方电视剧里一样,眨着眼问:“你好帅哥,愿意做我的新郎吗?” 瞬间让人心跳放慢,止不住的情绪涌上心头。 谢景初知道这只是他一时兴起的的玩笑,但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反握住那人的手。 “我愿意,走吧。” 出了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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