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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1/4页)
成了本能,不是刻意想忘就能忘掉的。 没一会儿,安拙端着餐盘回来了,把一碗面放到了闫圳的面前,闫圳看了看,接着拿起筷子挑了两下,应该是还算满意,慢慢吃了起来。 细面入口,面条上沾染的汤汁没有鸡精的味道,是清汤,配菜是酸甜口儿的,加的rou类是牛rou。闫圳不吃宽面,不吃鸡精,不吃辣,不吃羊rou与鸡rou,这碗面还算符合他的口味。 唯一让他不满意的是,安拙点的是鸡腿饭,以前只要是两人一起吃饭,安拙给自己点的也是他爱吃的,他不吃的东西不会有机会出现在餐桌上。 而此时,坐他对面的他的小妻子,手上套着个一次性手套,鸡腿啃得正香。 闫圳的不满一闪而过后,心里忽然被敲了一下,他以前怎么没有发觉,安拙是真宠他啊。 本来闫圳作为一个大男人,想到“宠”这个词时别扭了一下,但实在是没有更精确的词来形容这种行为与感觉了。眼前的面不香了,闫圳没了胃口,安拙现在不仅不宠他了,她还不想要他了。 坐长途车明明没干什么,却特别容易饿,安拙把饭都吃了。吃饱一看闫圳,面没动多少,她可是都按他的喜好点的,估计是休息站里的餐厅不合他胃口。 闫圳是难伺候的,讲究吃穿用度,还是生长环境造就的吧,像她这种顿顿能吃饱,早早为家里分忧的劳动人民家的孩子,被他熏陶了四年,也变不成他那样,做一名他们眼中合格的闫太太。 现在好了,大家都不用累了,她可以做回自己了。 后半程的时间过得比上午还快,刚下高速,闫圳就告她:“你来开。”说着把车停在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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