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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01) (第2/13页)
,自带仙风一样,反正那时候就是被她迷住了,傻傻地喜欢了六年,为她做过很 多傻事。 那时候我也年轻,可以说我最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的爱,全都贡献 给了她。 和这个女人相恋了六年,也许不能叫相恋,应该叫做备胎做了六年,分分合 合好几次,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3年春,在北京工作的我毅然辞职,回到在家乡某银行上班的王露雯身旁。 她有一套房子在那个城市步行街,是我们老家市里最繁华的黄金地段,而她 工作的地方就在两条街开外,每天都能走着上班。 这就是钱的好处,不用去租房,不用像别人一样挤车上下班。 我回家乡就直接住她那里了,因为我无处可去啊,我家离她那几十公里,一 分钟都不想跟她分离。 我每天起床给她买早餐,中午晚上给她做饭,就像被她包养了一样,当起了 家庭主夫。 我没有花她一分钱,她喜欢的东西我买来送给她,出去玩啊逛街吃饭,都是 我掏钱,尽管的我当时的资产只有区区几万块,比起她的资产,那是九牛一毛。 但是我这人从小爱面子,男人爱女人,哪能让女人掏钱呢,更不能在为她花 钱上显得小气。 这种思想贯穿了我今后的所有女人,所有女人都说我好,我现在心想,与其 说我好,不如说我傻吧。 当然也睡在一张床上。 那是我们六年次睡在一起,我抱着她睡,她枕在我手臂上。 她睡觉时候安安静静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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