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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抽丝剥茧,锁定真凶 (第4/4页)
的事迹……他拿手功夫,正是牵丝戏。” 这捕头身形矮胖,满面笑眯眯的,长得像弥勒似的,是兴庆府三大捕头之首,[滚地龙]陶方。 这个外号,一是形容他的身材,很是圆滚; 二就是说的他的拿手本事了。 陶方精擅一套[地斩刀],把一套江湖三流武学,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十分难缠。 由于功法的原因,平日里恨不得走起路来,都是滚来滚去的。 性格也是极好,基本上不得罪人。 要不然,也不会成为捕头之首。 还有,他这名头,之所以被叫响,是指他遇到高手了,就连滚带爬,逃得飞快…… 兴庆府知府都过了三任,他这个捕头还当得稳稳当当。 可想而知,这滚地功夫有多厉害。 “常三思有这么强?” 高岳眼神微厉,一丝杀机不经意间弥漫,让人心中发冷。 “我也不知他有多强……八年过去了,他基本上没在人前出过手。 只是,八年前,他曾经拦住一辆冲出城门的马车,救了一众流民。 当时双马奔腾,他一只手就拦住了。袖底飞针如雨,毙杀慌不择路的黑风山三位当家。 因此,被七色堂收罗麾下,直至如今…… 此事发生之后,常三思[一臂挽双马,掌中藏剑,剑底飞针]的美名,还传扬过一阵子,此人深懂蹈晦之道,非易与之辈。 当然,若是高馆主亲自动手,自是手到擒来,杀之如屠鸡狗。” “那还等什么? 事不宜迟,不管此事是否他所做下。擒下来问问,不就知道了。” 高岳冷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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